两套账被查!罚了554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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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你单位(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6号院内永安综合楼五层513室)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2023年9月10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、第六十三条、第六十四条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、理由、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:
2017-2018年期间,你单位主营培训业务,面向社会招揽学员在各地的分苑进行短期培训。经查,发现你单位具有两个账套,其中一个账套的账目记载与申报情况相符。
另一个账套记载的部分收入已经申报纳税,其余部分收入未申报纳税。通过整理该账套涉及的收据、凭证、手写记录等资料,查实你单位2017-2018年期间实际取得培训费收入201928134.50元(不含税),其中6491844.72元收入已经申报纳税,195436289.78元收入尚未申报纳税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,认定你单位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行为是偷税。
经计算,你单位少缴增值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企业所得税共计11098940.98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,处以少缴税款50%罚款5549470.49元。
二、你单位有陈述、申辩的权利。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,到我局进行陈述、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、申辩材料;逾期不进行陈述、申辩的,视同放弃权利。
三、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(含10000元)以上,或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,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。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;逾期不提出,视为放弃听证权利。
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
2023年8月4日